來自硅谷法庭的最新消息讓人們不禁想起美國搖滾樂隊老鷹(Eagles)樂隊1977年發行的熱門歌曲“加州旅館”,主唱唐·亨利(Don Henley)曾說這首歌的主題是放縱。但是,那句人們熟知的歌詞—“你隨時可以結賬,但你永遠不能離去”,恰如其分地反映了本月技術領域的雇傭情形。 你現在可能聽說了最近發生的一個案例,案例中曝光了一些郵件和文件。文件內容稱包括蘋果、谷歌和英特爾在內的一些技術公司違法了反托拉斯法,因為他們簽署了正式或非正式協議,要求不得錄用彼此公司的員工。 簡而言之,案例中有證據證明一些公司實施“不雇傭”政策。比如在已故的史蒂夫·喬布斯(Steve Jobs)寫給谷歌首席執行官埃里克·施密特(Eric Schmidt)的郵件中,喬布斯對施密特說,谷歌應該停止對蘋果iPod小組的招募。按照這樣的政策,各公司同意不雇傭其他公司的高端人才,哪怕這些員工不是被挖走的,而是在主動地尋找新的職位。 這件事發生在2010年的一份協議以后,司法部稱,在協議中有些技術公司持有“予聘用名單”,避免雇傭競爭對手的員工。這種協議限制了競爭,侵害了雇員的權益。 這讓人想起了馬克·佩珀馬斯特(Mark Papermaster)的案例。2008年, 工程師馬克·佩珀馬斯特跳槽到蘋果公司后,被前雇主IBM告上法庭。IBM稱馬克·佩珀馬斯特違反了他26年前加入IBM時簽署的“競業禁止協議”。按照協議規定,他離開公司后一年內,不得為IBM的競爭對手工作。最終裁決稱,雖然IBM和蘋果公司的產品應用于完全不同的領域,但是這兩家公司都生產帶有MPU的設備。因此,IBM和蘋果公司屬于競爭對手。2009年,馬克·佩珀馬斯特被允許在蘋果工作,但這離他從IBM辭職已經六個月了,而且還有一堆附加的約束條件。 不論是幕后協定還是工程師入職時必須簽署的正式文件,所有這些競業禁止協議使人想起了前工會時期。當時人們為了養家糊口不得不簽署這些協議,并且在原公司一直工作到退休(或者工作到死亡,就看是先死還是先退休了)。 我們幾乎可以想象出人力資源部門人員的陰險形象,一手撥動著八字胡,一手舉起競業禁止協議對你說,“你可以隨時離職,但是你永遠都不能在我們認為是競爭對手的公司工作!比绻饕獜氖麓笮電子業的IBM都把主要面向消費領域的蘋果公司看成它的競爭對手,而且這種說法得到了認可,那么任何一家技術公司都可以看成其它公司的競爭對手了。 這類案件中出現了兩家巨頭—蘋果和谷歌,它們是加州乃至全球范圍內最具開拓性的大公司。因而,這些來自法庭的消息更讓人感到不安?紤]到不同的氛圍與環境可以激發新思想和創新。因此,禁止員工向最適合他們技能的職位調動,將會阻礙員工的發展,更不用說會侵害廣大勞苦員工的利益了。 如果員工和他們的創意可以更加自由地在公司間、行業間、競爭對手之間,以及業界巨頭與新興公司之間流動,那么將會新增多少創新啊!但蘋果公司以及類似的公司肯定會說,保住高端人才,可以為公司帶來穩定的創新流,同時維護公司股東利益和公司整體利益。 而這樣的競業禁止協議造成的結果是,那些希望引進新鮮血液的公司停滯不前,一些員工心里想離職,但是為了薪水又不得不留在原來的公司。任何一個有良心的HR人員都會告訴你,心懷不滿的員工對公司的業務或者同事的士氣都沒有任何好處。像馬克·佩珀馬斯特那樣能夠離開原來公司的人,在一段時間內仍會受到原來公司枷鎖的影響。競業禁止協議和不雇傭政策的消亡對公司業務來說也許是件壞事,但是卻有利于工程發展,更不用說那些尋求職業發展和薪水提升的工程師。而且,工程師得到了發展,創新有了起色,那么公司業務必然也會得到發展,盡管這么說有些過于簡單化。 那么你的看法是什么呢?請在線分享你對這類競業禁止協議的看法。分享網址:www.edn.com/4405856.我的郵箱是suzanne.deffree@ubm.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