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2月09日 15:24 來源:北京晚報 本報訊(記者代麗麗)從下月起,本市集體存檔的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等非公有制用人單位的退休人員將和國企退休人員一樣,納入社會化管理。他們的養老金發放、醫保報銷、文體娛樂等服務都將從單位轉至街道社保機構。 日前,本市制定了《北京市非公有制用人單位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的操作辦法》,首次將私企、個體工商戶的退休人員納入社會化管理之列。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后,按照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及退休人員統一的補充醫療保險待遇。 目前本市有個體工商戶56.6萬戶、從業人員121.6萬人;除去個體工商戶之外的非公經濟組織為21.8萬戶、從業人員377萬人。今后,這部分人群有望享受由街道提供的養老金發放、報銷醫療費等17項服務,走上社會后也有人管、有人關心。 按照規定,非公有制企業、個體經濟組織,在市、區縣、中央在京職業介紹及人才服務機構集體存檔,并按規定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且辦理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待遇批(核)準手續的退休人員,可申請實行社會化管理。 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向參加養老保險繳費地的區(縣)人力社保局提出實行社會化管理的書面申請;然后由用人單位在繳費地區縣社保中心辦理社會保險的轉移手續。而對于戶口已遷往外省市、異地安置的退休人員,其人事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的接收與管理,由用人單位注冊所在地的街道(鄉鎮)社保所負責。J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