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前必須仔細閱讀儀器說明書,詳細了解儀器的工作原理、操作規程、注意事項、校正方法以及儀器保養要求。 2.儀器應安裝在一個遠離電磁干擾源、熱源、防止陽光照射、防潮、通風好的實驗臺上,室內溫度應在15~25 ℃,相對濕度應<80%。 3.開機后用校正帶進行測定,當校正帶檢測結果與校正帶要求完全一致后才能進行質控物或尿標本的檢測。 4.對正常和異常兩種質控尿液進行檢測,如果“正常” 質控物結果變為異常,或者“異常”質控物結果變為正常均為失控。如果質控物某一膜塊(項目)在靶值±1個等量級內,仍作為未失控對待。 5.尿質控物檢測在允許范圍時, 可以進行尿標本檢驗,檢驗時要求尿液標本要新鮮,從排出到檢測最長不能超過2小時。如確實不能及時送檢時, 應將標本置4 ℃下冷藏保存并不得超過6小時。檢驗時尿標本從冰箱取出后應使其溫度平衡到室溫后再混勻進行檢測。 6.尿試帶應在廠家推薦的條件下保存和使用,不應將試帶放在直射光下照射或暴露在潮濕環境中。一次只取所需量的試帶,并應立即將瓶蓋蓋好。多余試帶不得放回原容器中,更不能將各瓶剩余的試帶合并。操作中切勿觸摸試帶上的反應檢測模塊。 7.尿液分析儀測定結果與手工法結果有一定的差異,并且影響因素也不完全一樣。如尿分析儀主要對白蛋白起反應,對球蛋白反應不敏感。測定尿糖的靈敏度比班氏法高,但最高濃度只能測到(3+);膽紅素測定比手工法靈敏度低;尿分析儀只能與完整的粒細胞起反應,而不與淋巴細胞發生反應等。因此當用兩者做對比試驗時應注意到這些差別。 8.尿液分析儀只能作為一個尿液檢查的過篩手段。因為尿分析儀只能作些一般的化學檢查,對尿液中的許多有形成分如管型、精子、上皮細胞、癌細胞、結晶等成分不能檢查,因此當對尿液結果有懷疑時,應結合顯微鏡檢查報告結果。堅決反對使用尿液化學分析儀后不再作尿沉渣鏡檢的錯誤傾向。報告結果時還應注意報告清楚尿液顏色、透明度等一般性狀檢查。外觀異常時,即使結果正常也應做顯微鏡檢查。 9.要結合臨床進行結果分析,既不可一概以檢驗結果確定疾病,也不可一概否定檢驗結果,應對具體問題進行具體分析。 10.腎臟、泌尿系病人和觀察療效的病人不適于做尿分析儀檢查。 以上有關醫療儀器維修知識由安泰儀器維修網整理發布,更多有關儀器維修知識歡迎訪問安泰儀器維修網(medical.agitekservice.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