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界面新聞 9月6日,我國首部人工智能產業專項立法——《深圳經濟特區人工智能產業促進條例》正式公布。為破解人工智能產品落地難問題,《條例》提出創新產品準入制度,對于國家、地方尚未制定標準但符合國際先進產品標準或者規范的低風險人工智能產品和服務,允許通過測試、試驗、試點等方式開展先行先試。 目前,我國在法律層面對于人工智能及人工智能產業的概念尚未作出規定,學術界對于其定義也尚無統一認識。《條例》從技術角度對人工智能的概念作出了規定——利用計算機或者其控制的設備,通過感知環境、獲取知識、推導演繹等方法,對人類智能的模擬、延伸或擴展。同時明確了人工智能產業的邊界,將人工智能相關的軟硬件產品研究、開發和生產、系統應用、集成服務等核心產業,以及人工智能技術在民生服務、社會治理、經濟發展等各領域融合應用帶動形成的相關產業都納入人工智能產業范疇。 |